1、纳税人出租房屋只有选择计税方法的情况下增值税才适用9%的税率。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税房产税规定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3、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4、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住房租赁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来了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年10月1日起执行。
6、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就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进行明确。通知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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