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学校办的工厂、招待所房屋,如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免征房产税;如有对外业务收入的,应征房产税;即对内又对外的,能分清楚的,分清后计征,分不清楚的,应全额征收房产税;((8闽税政三字第353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人,免征房产税。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提示】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人暂免征收房产税。
5、房产税税收优惠有: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以上房产免纳房产税。【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6、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自用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简述房产税的税收优惠如下: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8、共应缴纳流转税=13十=176(万元)比未分别核算少缴流转税=29一17=23(万元)从本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时,如不分开核算,所有收入会一并按照增值税计算缴税,适用税率很高(1%),而劳务收入部分很少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故实际税收负担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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