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全文

bj03 2025-07-30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全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全文为了适应经济建立的需要,为人民建立更美妙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遥远地区的间隔,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阔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2、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全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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