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这一原则要求物权的类型、各类物权的内容、效力,以及创设的方式,都由法律直接规定,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就是物权的设立、转移必须公开、透明。
2、关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种学说:六原则说,即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一物一权主义原则、物权优先效力原则、物权无因性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确定原则。五原则说,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尽对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特定原则和物权抽象原则。
3、答:平保护原则。《民法典》第207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平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对物权实行平保护,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平地位,促进公平竞争,可以有效地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4、平保护原则,是民法中平原则物权领域的具体化。基本内容包括:①法律地位平;②适用规则平;③保护的平。
5、物权法定主义,系19世纪近代各国进行民法典编撰运动以来,各国关于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物权法的结构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其含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民法和其他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由创设、变更。
6、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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