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根据相关法规,企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即使女职工产假期间无法完成绩效考核,企业也不能按基本工资发放,而是应该按照产假前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有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企业不需要额外支付工资。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所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x产假天数。
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4、产假6个月没工资只交社保是违法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已赞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为你推荐: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5、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6、单位只给女员工发放基本工资,违反当地的生育管理政策。综上,单位只给“三期”女员工发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不仅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还对女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建议单位女员工孕期加强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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