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名词解释?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bj03 2025-07-28 法律知识

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1、根据《民法典》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民法典》第59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被指定监护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3、4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也能通过行使“遗产酌给请求权”来分得财产,原《继承法》规定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需要满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条件才可分得适当的遗产,《民法典》取消了这一限制条件,扩大了请求权人的范围,这也降低了无主财产出现的概率。

4、自然人有两种“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或资格,即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5、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自然人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6、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设立或登记,终止于法人的依法被撤销或解散。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由法律或为法律所确认的法人章程来决定。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