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附加驱逐出境该怎么执行?律师:外国人中国犯罪,主刑有期徒刑执行期满后,需要执行附加刑驱逐出境的,需要有期徒刑临近届满一个月前,由羁押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将该罪犯的判决书相关文书送交所地的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相应的公安机关执行驱逐出境。
2、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对该犯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交付所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3、”针对犯罪情节较轻,没有必要判处刑罚的行为,可以独立使用驱逐出境的刑罚,由司法机关裁判后交由执法机关执行。针对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4、周晓燕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可以单独适用驱逐出境,意思就是不判实刑,只驱逐。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驱逐出境,那么就必须我国境内先服刑,刑满后再进行驱逐。
5、刑罚的驱逐出境怎么执行?根据《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附加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于199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中,也有关于如何对外国人执行驱逐出境的具体规定。
7、附加驱逐出境。?多名法律界人士对上观新闻表示,依照“先主刑后附加刑”的执行顺序,吴亦凡需服刑完毕,再被驱逐出境。而法院对吴亦凡作出“附加驱逐出境”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8、执行和监视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文进行: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对该犯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交会所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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