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自2002年以来对安全生产法进行的首次大规模修订,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立法宗旨、行政管理、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安全风险防控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完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年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的日子,重温《安全生产法》10大重点内容。《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
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今天(6月11日)应急管理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的有关情况。就昨天(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年9月1日起施行。
5、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施行6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发布会,介绍安全生产法修改及其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7、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该法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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