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再度就“新拆迁条例”立法征求公众意见。根据意见稿,行政强制拆迁将取消,须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注: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条拆迁人应当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3、房屋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导读:房屋拆迁我国的规定的法律条款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城乡规划法》三个法规,拆迁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拆迁是要被追究责任的。房屋拆迁有哪些法律法规房屋拆迁有哪些法律规定?关于拆迁,我们国家是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6、拆迁法规是关于对必须拆迁的旧建筑进行拆除给予补偿和对被征收人进行赔偿的内容。拆迁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
7、条法律、法规对拆迁使(领)馆房屋、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七条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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