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即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5、消保法第二章第七条安全权、第八条知情权、第九条选择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第十一条获得赔偿权确定了消费者的一些基本权利,保障了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受欺诈、不受胁迫,并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直播平台作为直播带货中的平台方,是连接消费者与商家、主播的重要渠道。
7、新消法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内容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消费者保护法55条规定消费者保护法55条规定当商家提供诸如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中有任何欺诈之举时,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诉求,对其所遭受的损失进行额外补偿。此类案件中,消费者有权要求提升其所需的赔偿金,数额应该为其所购买商品的原本价值或是获得服务所花费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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