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读: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2、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含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4、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5、导读:国家最新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六十周岁,女性五十周岁,目前国家针对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没有做出变化。达到退休年龄,社保缴纳上满足条件后,就是养老保险缴纳满十五年,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按月领取一笔退休金。
6、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年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两种办法调整后,再次享受3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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