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做好衔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法律、法规;对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做好衔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的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管理活动,适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共十章,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监管实践中一些有效做法也需要总结、上升为法律规范。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解决实践中仍存的问题,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时间是2015年。法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初于2009年6月1日实施过,但是经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修订,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的版本。
6、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发布于2015年4月24日,并于同年10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早发布于2009年2月28日,并于同年6月1日生效。此后,该法分别于2015年、年和年历经一次修订、两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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