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67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67条规定的是什么!

bj03 2025-07-08 法律知识

刑诉法67条规定的是什么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2、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诉法67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其条件有: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5、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的规定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6、刑诉法67条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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