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购手续:申请人任何一个工作日,携带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前往建设大厦(大桥南路18号)4楼41419办公室办理。业务咨询电话:860704186070419。
2、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济适用房申请都是户口所地的居委会或者办事处申请。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4、2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道里区安发桥街38号的市住房保障中心新办公地点,走进大厅看到,包括租金收缴、合同签订、退房、进户、经适房交易、房改窗口全部采用“低柜式”办公。市民正排队,有条不紊办理相关业务。
5、经济适用房哪个部门申请-法律知识-02-1房屋类政策咨询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先到居委申请。然后到办事处,民政局,到建设局经济适用房办公室。申请是有时限的,不是随时申请,注意当地政府的公告。
6、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要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