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住房福利法》第条和《住房供给补贴法》第2条规定补贴住房申请人需持有政府福利机构颁发的“住房福利证”(根据个人/家庭税后净收入情况颁发),要求申请人无房,并申请城市工作/居住一定年限。
2、住房:①家庭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②申请前5年内无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经济:①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4200元/月,人均财产≤15万元,②1人、2人家庭或因病支出贫困家庭人均月收≤4620元/月,人均财产≤15万元。
3、福州的申请条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年,福州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6个城区内城镇户籍有稳定的工作,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更关键的是要缴纳社或者是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普通收入家庭。
4、补交综合地价款计算方式:例如一套面积为80㎡的经济适用房,原购房价格为4000元/㎡,市场出售价为5000元/㎡,补交价款为5000×80×10%=40000元。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不过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家庭年收入少于三万的家庭,具有优先考虑的条件。
5、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6、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也不需要核定家庭收入,其购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购房总价按28万元人民币核定。国家都有政策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经济适用房面积一定是控制,若超出了经济适用房面积限制是需要根据正常的价格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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