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bj03 2026-05-21 仲裁

陕西省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1、担保人应当具有本市户口,同时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收入或固定工作的条件。稳定收入和固定工作指担保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相对较稳定的工作单位且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房源及安置对象本次保障对象为截止年12月4日经申请审核后符合市区住房保障条件,意向为龙山雅居、虢镇茗苑小区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共计445户。本次公租房摇号分配房源位于龙山雅居、虢镇茗苑小区。按照保障对象与房源套数1的比例确定参与摇号房源数量,共计445套,其中龙山雅居88套,虢镇茗苑357套。

3、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年度为33667元/月)。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5、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6、近日,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陕西省公租房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宝鸡上线运行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陕西省公租房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将于年11月1日起宝鸡正式上线运行,届时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该平台实现公租房申请“掌上办”“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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