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bj03 2026-06-05 交通规范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1、该职责划入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增加了“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人来邕工作管理,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2、落实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技能培训补贴一揽子政策,对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发布业创业政策清单和政策地图,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业。

3、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为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用工指导、职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性工作;开展档案托管服务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开展劳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劳动业网络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5、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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