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中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法律主观:在我国,要想企业发展,想要市场良性发展,产品质量是关键,消费者是“公心称”,达到消费者满意,才能立足于市场,推进市场,向更高层次迈进。这也是我国产品质量法产生的原由。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作如下修改: 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7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什么是产品质量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或州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的作用在于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产品质量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
产品质量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在于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产品质量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律。 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的作用在于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产品质量法名词解释 产品质量法是指为了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规范。产品的质量法从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和销售等方面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名词解释,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
2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
1劣质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并且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或者失去原有使用性能的产品。 1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指不得以处理品或者劣质品作为或者充当合格品。
产品质量法是我国法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法律。其中,包括产品质量缺陷、三包规定、生产企业责任等重要条款。《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颁布,是我国法律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法律。
在历年的考试中主要以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的题型出现。平均分值在7分左右。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名词解释 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资格 经济法的调控管理主体 经济法的市场主体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 简答 简述我国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式。 简述我国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1、《产品质量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民商法法律。 (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错误 本题考查考生对民商法的把握。《产品质量法》属于我国经济法里的内容,不属于民商法,故题干表述错误。
2、在法学研究中,通常说的法律体系,主要指的是一个国家法的内在结构,法律部门的构成;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体系不属于法的内在结构、部门划分问题,而属于法的表现形式,即法律渊源,虽然它们也是一个体系。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第一条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我国有关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法律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3、与产品责任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4、综上所述,产品质量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它适用于所有商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口,并且涵盖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殊商品。其主要内容包括质量标准、责任追究、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政府的质量监督。
5、产品质量法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药品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产品质量行政法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计量法实施细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1、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2、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标识应当使用中文,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等级、含量、警示说明等标识应当使用中文而未用中文标注的产品,应当依法责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改正。
3、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标识应当使用中文,对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等级、含量、警示说明等标识应当使用中文而未用中文标注的产品,应当依法责令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改正。
4、质量法二十七条怎么规定的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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