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房屋要交存维修资金?A:是住宅,但是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依法登记权属的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能办证的由业主交存,不能办证的由开发企业交存。
2、新建商品住宅办理房屋交付备案时,先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向购房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应当出具由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省财政厅统一监制专用票据,向业主收回已代交的维修资金。
3、大家买房交房前缴纳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作为保障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维修更新的重要资金来源,房屋维修的时候将派上用场。维修资金的使用问题却常常成为物业与业主矛盾的焦点。
4、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不需要交增值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由业主缴纳的、属于业主所有,并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5、答:不需要,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6、答:不需要,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7、答:不需要,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8、答:不需要,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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