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灵活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章总则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3、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章总则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5、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①本市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灵活业人员,以及港澳台和外籍职工;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之外单位的职工;③与企业强制缴存单位不存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6、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0〕17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7、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8、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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