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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答:合肥社保备案要去社会保障局查。
扩展资料: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通过银行、办税服务厅、支付宝、微信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业务,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希望能帮到你。
其它答案:正处级别
1、合肥市是安徽省的省会城市,地级市,属于正厅级别建制,
2、所以合肥市人民政府下属的二级办事部门、委员会、办公室、局属于正县处级别。
3、所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合肥市经信委“)属于正县处级别(相当于包河区、濉溪县、合肥市教育局级别)。
合肥市防疫支持政策针对目前防疫防控重点生产企业面临恢复生产难、订单压力大、社保工资负担重等困难,2月5日,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12条政策,采用“保、增、降”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持续发展。
一、强化疫情防控应急保障
1.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增购设备投资的20%补助。
鼓励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合理提高一线工人工资和强化防疫保护,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并足额完成合同约定量的企业,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工人加班工资和防护费用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
对纳入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的生产企业,不提高产品售价且完成合同约定量的,按政府采购合同实际落实额度给予5%的补贴,每户企业最高2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加强生活必需品保障。
积极组织我市食品、农副产品(含蔬菜及畜禽养殖、屠宰、饲料加工等)、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业复工生产,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稳价保供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支持疫情防控产品研发。
支持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检测、控制、诊断与治疗产品临床研究,在应对疫情的检验检测、国内外标准互通、产品联合研发等领域,建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绿色立项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从事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加强重点企业要素保障。
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对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的水、电力、燃气等要素保障工作,对进行水、电力、燃气增容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含国家、省、市级补贴)。
加强对生产要素保障的日常统计、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生产要素保障情况及经济运行态势。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供水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燃气集团)
5.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通关业务流程与材料。
(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庐州海关)
二、保障企业用工复产
6.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
对生产加工、餐饮、旅游等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且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按照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着力减轻房租负担。
对在本市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疫情防控期间给予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国有企业考核;对中小企业租用其它创新创业载体,鼓励业主(房东)为其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各级财政部门对采取减免房租措施的出租企业可给予财政补贴。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9.延期缴纳相关税款。
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四、优化信贷融资环境
10.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确保2020年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应给予办理无还本续贷或展期。
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特定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
11.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以上,并将此项指标纳入市财政性存款支持考核范围。
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医用物品名单的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30%以上。
市级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其实际发生的贷款资金50%贴息。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市级及各县(市)区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超过1%。
12.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驻肥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中小企业对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尤其要全力保障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服务。
保险机构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中小企业员工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2024合肥人才引进怎么办理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条件类型
(一)创新型领军人才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引进时未全职来我市工作,或者在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入选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4.其他条件:
(1)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申报人,需在重点创新项目涉及的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者在国内外承担过与重点创新项目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申报人,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国内外获得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依托企业(含金融机构)引进的申报人,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掌握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创业型领军人才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3.有创业经验并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20%,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引进时未全职来我市工作。或者,来我市工作时间不超过6年(2015年1月1日后来我市),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销收入。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在肥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或已有社会资本注入的创业人才。
(三)申报说明
1.坚持以用为本,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我市急需紧缺、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要求,但须另作说明,提供破格申报材料。
2.优先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或用人单位能够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申报人。
3.已在我市入选“万人计划”“特支计划”、“庐州英才”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计划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在管理期内的其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不纳入申报范围。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在申报书上签字盖章,与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报相应主管部门,同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主管部门是指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办(人事劳动局、人社局)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到申报单位实地查看,综合考量提出推荐申报人选(附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并确保申报书、简表、汇总表、附件证明材料内容相互一致,信息真实、完整。从海外引进的人才,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审看工作合同,确保必备条款和负面清单符合规定要求。实地查看创新人才要重点了解其在职在岗、作用发挥和单位运营情况等,实地查看创业人才要重点了解人才的持股比例、企业运营情况及市场前景等。
(三)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报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一并报送。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申报情况报告,一式1份。对破格申报的人选,主管部门须出具破格申请报告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
2.《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简表》(附件1),一式1份。
3.《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电子版用excel上报。
4.《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2、3)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
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材料
(一)《2021年合肥市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需有目录,按《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要求准备,与申报书一同骑缝装订,以A4纸印制,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总页数一般不超过100页。申报人选汇总表、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二)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内容和附件证明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人重要工作经历须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如提供的材料中有用中文以外语种的,请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申报人代表性论著除外)。
(三)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内容一致,分类建立文件夹:一是按照创新、创业分类建立文件夹;二是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内容包括申报书、申报书附件、申报人简表(如“张X申报书”、“张X附件”、“张X简表”、“张X照片”)等;三是申报人选汇总表直接放在根目录。
具体请致电相关部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月6日上班吗正常上班2013元旦放假安排: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如下: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2013年1月1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3年1月2日(星期三),2013年1月3日(星期四)为调休,2013年1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公休调至2013年1月2日(星期三)、3日(星期四),即2013年1月5日(星期六)、2013年1月6日(星期日)照常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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