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什么意思?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规定的!

bj03 2026-01-02 法律知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么规定的

1、折旧方法的变化:根据最新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所调整,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折旧方法时,企业需根据自身业务模式、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经济性进行综合考量,并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调整:针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

2、法律分析: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具体内容如下: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20年。这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以及塔、池、槽、井、架、棚建筑物和附属设施。

4、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

5、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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