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好;一个自然年内符合多个提取条件的,按不同提取条件提出申请,限取一次,不能同一个月办理,次月按别的条件提,感谢的理解和支持。
2、好,已符合本市购商品房提取政策,需要准备的要件包括: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未关联过其他I类储蓄账户,建议同时提供本人建设银行I类储蓄账户的卡号;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若本次购房使用按揭贷款,还需提供借款合同、贷款还款凭证。
3、提取申请人应当竣工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增加面积部分交纳的改造成本费。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异地继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月实际租金。?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商品住房其他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
5、提取申请人应当竣工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增加面积部分交纳的改造成本费。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异地继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6、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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