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bj03 2025-12-13 法律知识

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通知》提到,本次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医疗、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中医药、预防医学、基层卫生、卫生科研专业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均按照《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5号)执行。

2、申报人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符合本市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破格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及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推荐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申请人需要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如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评审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资格和条件的符合性。初审的申请人将进入评审阶段,评审机构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业绩、职业能力、科研成果方面的表现。评审结果将一定时间内公示。

4、评审条件基本条件?申请者必须具备北京市户籍或北京市连续工作满5年;?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拥有相应职称资格(如副教授、副研究员);?拥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5、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违纪记录;确定了职业生涯发展计划,有一定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实现能力;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同学历,并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者承担重要的科研项目的经历。

6、申报人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符合艺术系列(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专业)、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及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推荐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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