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单位汇缴登记时,汇缴月和单位实际缴纳情况不符,如单位某个月份无缴存人员,无需缴纳公积金,无法跨月汇缴,需要修改末次汇缴月的,经办人携带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2、由于原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时,将职工的身份证号输入错误,而导致职工不能够使用正确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此时,当事人需要持相关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查询并更正信息;用户未登录原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3、惠州市内换工作的缴存职工。办理条件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集中封存)后,新缴存单位方办理转移(启封)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办理方式同城转移的情况,由单位经办人线上办理,无需缴存职工个人申请。
4、法律分析:公积金信息查不到的主要原因如下:住房公积金查询时涉及到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信息,部分单位参保时存疏忽导致当事人凭正确身份证不能查询,此时持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并更正个人信息。每个地方的查询网址不一样,只能登录原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址进行查询。
5、单位员工年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份才开始采集,会存多缴税的情况吗?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会多预缴税款,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6、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会将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若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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