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bj03 2025-11-17 法律知识

菏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根据通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以其本人上一年度(年)的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确保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项收入均纳入计算范围。

2、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方面,将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n”,并对借款申请人家庭计算的贷款额度设定保底金额。此前的政策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10+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

3、调整贷款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月缴存额×剩余工作月数的5倍调整为2倍。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和方式。租住商品住房定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合计提取额度由130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年内一次性或按月多次提取。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贷额度的,贷款限额为11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贷额度的,贷款限额为80万元。

5、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通知》指出,符合菏泽市高学历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同步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保持不变。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6、菏泽住房公积金机构贷款额度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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