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多久失效

bj03 2025-11-02 法律知识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1、新离婚法规规定的冷静期,是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30天,根据《民法典》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离婚冷静期为期30日,即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的30日,具体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一日。

3、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的时间,离婚冷静期目前是强制执行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5、总的,离婚冷静期实质上是一个持续长达60日的连续期限。这个期限内,倘若双方均未能完成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将会被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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