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规情况:大多数情况下,起诉离婚应当选择被告所地的法院进行。这符合“原告被告”的法律原则,确保诉讼被告所熟悉的法律环境中进行。特殊情况:某些特殊情况下,原告选择其自己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进行缺席审理。被告庭审过程中未经许中途退庭,法院适用缺席判决。起诉离婚的步骤包括:确定管辖法院,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选择合适的法院。
3、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送达传票的话,确实不应当正式开庭。打电话不通,提供具体地址后,也无法联系到对方前提下,进行公告诉讼送达,公告期满视为对方已经收到。传票送达注意事项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4、传票送不出去法院怎么办理流程倘若传票无法顺利送达到受送达人手中,那么,法院多半会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予以应对。首要手段,是法院或许试图寻找受送达人的其他途径来确定他们的具体住址以及联系方式,向原告诉请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查询获取更详实的信息资料。
5、其三,二审程序中,因为体会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诉讼所支出的成本,双方当事人都更能法官所做工作之下做出让步,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这样双方财产分割上会更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6、起诉离婚传票送达不到,人民法院留置送达。经传票传唤后,被告无正当理由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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