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假离婚”,是指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出于某种特定目的,协商达成暂时分离,待条件满足后重新恢复婚姻关系的虚假离婚行为。常见原因包括规避计划生育政策、争夺房产份额或逃避债务。两大假离婚手段:虚构离婚登记信息和签订虚假离婚协议,均属违法行为。
2、【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婚姻一方存特定情形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彰显了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理念,不仅能够补偿无过错方的损害,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功能。
4、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得意思表示。假离婚有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达到目的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6、李某要求赵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因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存家庭暴力情形,法院予以支持。为此,法院判决李某与赵某离婚,并由赵某支付李某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法官有话说为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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