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bj03 2025-10-19 法律知识

《婚姻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1、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已经被《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废止。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4、解读《婚姻法》第13条夫妻平【法条原文】夫妻家庭中地位平。【解读】此条地位比较特殊,向前对应着《婚姻法》第二条婚姻制度中的男女平制度。向后对第14条,15条,16条,17条起到了总括的作用。举例来说明第14条中的夫妻双方都各自有用自己姓命的权利。

5、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有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6、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共三十四条。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30号,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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