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财产罪的认定,离婚转移财产时间界定

bj03 2025-10-13 法律知识

离婚转移财产时间界定

1、方的大额支出已经超过夫妻日常生活所需,又没有合理的解释,也可以认定为转移财产。比如你支出20万,但是平常每个月的家庭支出只有5000元,又说不出这笔钱用什么地方,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你转移了夫妻财产。

2、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不管是从财产的构成方面,还是从取得的时间方面,房子的取得后都应该被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提出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需求,并且缴纳了一部分房款,那么,结婚之后,双方都缴纳了全部的房款,那么,婚前缴纳的房款中,所缴纳的房子的价格,将被视为一方的私人财产,而此之后,则被视为共同财产。

4、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或发生其他原因,致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如占有财产的一方当事人诉讼中准备转移财产,或者将财产隐匿、甚至损毁,都会使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5、关于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常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要求登记两人名下,登记一人名下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并且需要适当照顾女方、小孩及无过错方(女方主张多分财产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6、具体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分割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被一方隐藏,转卖,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之次日算起。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7、债权确定时间与性质认定债权确定时间与性质认定婚前一方享有的确定可以实现的债权,婚后实际取得的,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并确定可以实现的债权,离婚后实际取得的,应认定为婚内财产。

8、分析:离婚时夫妻会对财产进行分割,有些女性婚姻期间,把主要精力放孩子身上,认为两人感情好,没有想太多,并不清楚家庭财产情况。一旦两人感情不好闹离婚,妻子不清楚家庭财产情况,丈夫转移财产对女性很不利。有的女性离婚时想主张权利,却不清楚丈夫有多少张银行卡,分别存哪个银行,非常不利于自己的权益保护。

9、关于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的界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是,尽管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财产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则归于消灭。故此,认定赠与人是否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关键于如何判断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