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义上的一方还贷。
2、专家导读婚前独立首付婚后独立还贷不是共同财产,但是离婚时男方或者是女方必须要证明,婚后是自己用个人财产按期还贷的。若是无法证明,那么婚后还贷部分,被当作是婚后共同财产。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登记夫妻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4、婚前购房,婚后自己还贷,不一定算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并且房子登记自己的名下的,则该房仍属于属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5、不一定是婚后财产,是婚前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一方财产,但还贷部门属于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的这种情况,要看的是房产登记谁的名下。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由二人对房产归属进行协商。
6、婚前一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方进行补偿。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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