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给儿子的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老人留给儿子的房子女儿争夺合法吗

bj03 2025-10-09 法律知识

老人留给儿子的房子女儿争夺合法吗

1、房产律师点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本案中,北京市海淀区F号院系周某刚与林某娟婚后购买,院内房屋系周某刚与林某娟婚后翻建,故该宅院应属周某刚与林某娟夫妻共同财产。现周某刚已经去世,上述宅院中周某刚的财产份额应作为周某刚的遗产予以处理。

2、原来,两位老人膝下有一儿一女。市中心有一套房,由儿子打理,不菲的租金足以补贴两位老人的生活。平日老人与儿子一起住郊区。眼看着郊区的房子要拆迁,老人盘算着儿子没房,就把市中心的房赠给儿子,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房子给你,但你要负责我和你妈的养老。”老人一边摩挲着房产证,一边嘱咐儿子。

3、但遗嘱无法更改,而且,父亲还留下了双份遗嘱,法官考虑到女儿的户口还一套房子里,判决结果是,一套房产的六分之五归儿子,六分之一归女儿,还有一套全归儿子,存款平均分为5份,给女儿8万。

4、①2009年7月刘芳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的父母刘新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第三人)、林秀琴于登记离婚,协议书约定两处房产归女儿刘芳邑所有。上述两处房产规划非住宅,购买时间分别为2000年12月、2004年7月,产权登记人均为刘新发。

5、陈凯提示说,即使财产都由独生子女继承,老人没有订立遗嘱予以预防,一旦子女继承到财产后发生离婚的,其配偶依法可以分走子女婚内继承到的财产,从而导致公婆遗产被儿媳分走、岳父母遗产被女婿分走的事件。

6、希望杨某杰继承之后做到以下几点:杨某杰继承过户后,一个月之内,将此房屋委托给合法售房机构出售,不得转做他用。

7、请求法院从法律、人文情怀考虑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吴某芳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与赵某涛意见一致。再补充一点,原告跟我们一起居住的时候,给我们去律师事务所写下了第一份遗嘱。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