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双方离婚,女方索要二十万元所谓精神损失费,与法无据,这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感情尚好,女方只是因为男方不负责、贪玩而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除非对方有过错导致离婚,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
2、普通算,2万是属于婚后财产,离婚的话,婚后财产平分。追本溯源算,是婚前有条件的赠予,当条件不满足,可以追回。现面临离婚,男主主动提出来,不要1万,只要万,可见,男主算计,但并不占便宜,大约他心里,他一贯是“防小人不防君子”。
3、法律分析:是双方离婚,女方索要二十万元所谓精神损失费,与法无据,这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感情尚好,女方只是因为男方不负责、贪玩而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房产证名是男方父亲的,女方离婚也分不到,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
4、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合理吗?-01-2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分析:是双方离婚,女方索要二十万元所谓精神损失费,与法无据,这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感情尚好,女方只是因为男方不负责、贪玩而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
5、若双方诉请离婚时,女方无故要求收取高达20万元的所谓“精神损失费”,此举既违反法律又缺乏合理性,因此此类诉讼无法获得法院认可及支持。倘若两人感情尚未破裂,仅因男方不负责任或贪玩而引发离婚争议,那么法院同样不会予以支持。若因对方存重大过失导致婚姻破裂,则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6、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导读:离婚时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是要看女方的诉求的。是分割财产,没有约定财产的话就是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二十万合不合理就是看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了。而女方是要求精神赔偿费二十万元的话,是不合理的,除非是男方违法了法律。
7、韩雪要求小贾签下一份《分手协议》。协议的大致内容是要求小贾自愿主动偿还韩雪15万元,理由是两人交往期间的主要支出为女方承担。出于愧疚,小贾签下了这份协议,却拿不出这笔“分手费”。为此,韩雪将其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驳回了韩雪的上诉。
8、离婚女方要求赔偿20万,合理吗?是双方离婚,女方索要二十万元所谓精神损失费,与法无据,这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感情尚好,女方只是因为男方不负责、贪玩而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完全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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