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买的房子可以卖吗(假离婚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bj03 2025-10-01 法律知识

假离婚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小杨(男方)与小王(女方)原系夫妻关系,为了购买学区房,两人协商办理“假离婚”。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将小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过户到小王名下;两个月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该房屋归小王所有。

2、离婚后,男方王某不同意复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坚决要求复婚,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主张此前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假,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为了防范夫妻共同财产因假离婚而全部或大部分变为某方个人财产的风险,建议签订离婚协议后另签一份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将离婚协议中分割给一方所有的财产,无条件赠与另一方一定的份额,并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如此则不可撤销。复婚后及时依据赠与协议财产上(尤其是房产不动产)进行加名以切实保障权益。

4、这也提醒大家,“假离婚”风险大,一是办理离婚手续后夫妻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使后期复婚了也是其个人财产;二是一方不愿意复婚,那就变成真离婚了,法律也不能干涉。所以说,钻空子小心最后人财两失。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下方留言。

5、“假离婚”后法院支持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对一方明显不公?为了结婚房本加名后离婚,房产是否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其实,这些社会关注的敏感话题作为审判一线的法官接触得更早、体会得更深。

6、离婚后,小刚陆续给小敏转款共计294万余元,小敏用这笔钱付了学区房的首付。后小刚催促小敏复婚,但小敏不肯复婚,并坚持二人是因感情不和而自愿离婚。小刚遂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或认定无效,小敏归还小刚294万余元,且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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