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分或不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前任配偶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就司法实践而言,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性比较小,除非对方诉讼过程中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需要过六个月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都会判决离婚,因为能两次起诉离婚可以说明夫妻感情确实难以挽回并且对离婚的事有决心。
3、可见,离婚诉讼中,对于持股一方转让股权的行为,能够证明受让方非善意、有偿取得股权,非持股一方可以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从而追回股权,重新对该部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相反,不能证明,则要承担股权转让后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
4、婚内转移财产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大额资金流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账户中有大额资金的进出,这被视为异常,特别是当这种流动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时。财产过户或出售:一方将共同财产,如银行存款、股票、房产、车辆过户给他人,或者私自出售这些财产,并隐瞒所得收益。
5、年3月30日至年4月20日,原告分别向翠花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内转款150000元、50000元、50000元、20000元,以上共计转款270000元。该款项系原告出售其位于×小区××栋×××号房屋的房款。年6月,原告得知两被告闹离婚,原告向两被告索款未果,故诉至该院。
6、几个月后,双方因家庭生活不和谐,妻子许某便离开他们共同生活的家,独自外出租房居住,与丈夫陈某再无来往。之后,许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要不要退?当事人争执不下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及提前了解案情,认为需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彼此不满,让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7、发现财产被转移的迹象离婚后,怀疑对方离婚前已经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寻找线索:检查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看是否有异常的大额转账或提现。查询房产、车辆财产的过户记录,看是否有未经同意的过户行为。
8、以作为对她权益的补偿。《民法典》规定,冯先生中奖所得843万元,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他却隐瞒中奖事实,通过转账给其前妻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冯先生作为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是完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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