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的大额支出已经超过夫妻日常生活所需,又没有合理的解释,也可以认定为转移财产。比如你支出20万,但是平常每个月的家庭支出只有5000元,又说不出这笔钱用什么地方,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你转移了夫妻财产。
2、就司法实践而言,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性比较小,除非对方诉讼过程中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需要过六个月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都会判决离婚,因为能两次起诉离婚可以说明夫妻感情确实难以挽回并且对离婚的事有决心。
3、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侵害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处理权,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该方不分或少分。
4、离婚案件中关于双方上述争议的财产,法院审理时认为:对于二娃所称翠花转移资金540000元,翠花称二娃取走现金4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共同经营市北区金利福源食品商行,该经营过程产生大量的资金往来,且无明确的建账可查,原被告均称自己转走的资金已用于支付货款,该事实依据现有证据无法查明,因此不予处理。
5、具体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分割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被一方隐藏,转卖,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之次日算起。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6、少分或不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前任配偶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7、隐匿、或者向第三方进行大额赠与方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是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属于“财产侵权”。一方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存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