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公安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四条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执法机关我国的公安机关不单纯属于行政机关,而是兼有刑事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是刑事执法机关,主要是指它是国家主要的侦查机关,具有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权力,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起重要作用。
3、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行政,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含义。行政机关即负责拟订和执行法律、制订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对内对外事务的机关。
4、公检法就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中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关系由《刑事诉讼法》调整。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安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5、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因为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6、侦查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制度则是指国家侦查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
7、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公安姓党是公安机关的根本政治属性,是公安队伍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是党对公安工作的根本政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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