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最高法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适用法律规定

bj03 2025-09-20 法律知识

最高法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适用法律规定

1、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的。

3、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4、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当事?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效的,不予?持。

5、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7、导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判断合同是否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当事人的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是否成立事实上的房屋买卖合同。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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