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证据解释2019(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证据解读121条)

bj03 2025-09-19 法律知识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证据解读121条

1、我们认为,专家辅助人意见应当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当事人陈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3、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4、导读:《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5、民诉法解释312条是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处理。具体规定是:第三百一十二条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证据解读12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6、证据规定第25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1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免责声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