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五十七条

bj03 2025-09-08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五十七条

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2、非严管路段,车辆违停全部实行短信劝离,限时挪车,免予处罚。外地来连车辆交通违法情节轻微且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现场执法中给予口头警告,免予处罚。

3、05道路中央有护栏或绿化隔离带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4、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5、条:驾驶非机动车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0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非机动车不规定地点停放。

6、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7、【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8、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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