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由哪一个部门进行

bj03 2025-09-06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由哪一个部门进行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由哪一个部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2、交通事故的评残部门是公安部门推荐的鉴定机构,交通事故保留伤残级鉴定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伤残鉴定的时间是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

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鉴定机构负责,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未进行伤残鉴定之前,是不能准确确定伤残级别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作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可以到处理交通事故的部门递伤残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或者自己联系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5、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作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6、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法医中心做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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