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下视为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此时房产既不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归子女所有的财产。并非所有登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都归未成年子女所有,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基于各种的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未成年子女名下,并不是只存赠与这一种情形。
2、父母资助购房并明确赠与:父母愿意资助购房,可以购房前与父母签订赠与协议,明确房产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并且只赠与给购房人一方。购房时,确保购房款项全部来源于父母的赠与,并且房产证上只登记购房人一方的名字。这样,即使婚后购买的房产也可以视为购房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3、只登记出资方一人名下,又有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来自于他婚前个人财产的,那么房子就属于出资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但房子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就算没有任何出资,也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但是不是一人一半,要看如何登记,以及其他具体情况。
4、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支付首期,以按揭贷款方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这种情况下,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银行手里。该房产还存抵押权。夫妻离婚涉及分割按揭房产时存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四个组成部分。
5、婚后不一定是谁付的首付房产就归谁。婚后买房,如无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共同分割;未付首付的一方同意该房产给付首付的一方,本人只要相应的房款的价值补偿的,则该房产归付首付的那方。
6、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是,一方付首付款,并且房子登记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协议不成的,不动产权归登记一……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