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中新财经查询个税APP发现,自2024年2月21日起,可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年度汇算。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2、房产税和城填土地使用税应使用房产、土地明细申报表申报。纳税期限取纳税人税种认定的纳税期限,没有税种认定的则取系统默认配置的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方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季、月。
3、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当年10月征期内申报缴纳税款;房产税(从租计征部分)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年10月征期纳税申报最后期限为10月26日。
4、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深税君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持居住证满3年,并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者本市新购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房产税。持居住证不满3年,按暂行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本市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外籍人士:每年全额缴纳房产税(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直到卖掉为止。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2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将《河北省房产税实施办法》中的房产税征期调整为:“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15日申报缴纳本季度房产税。
7、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8日。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至7月17日。
8、纳税人如需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年度汇算,可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6点至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目前个税App已经展示了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值得注意的是,年度汇算的时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前几天扎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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