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政策落实

bj03 2025-08-03 法律知识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以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最佳答案:

财税问题会计天天学来解答:

一、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规定:"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三、政策搬迁的所得税文件分析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已失效,发文日期2009年3月12日,失效日期2012年10月1日。该文件执行时,购置资产支出可以从搬迁收入中扣除,并且该资产可计提折旧。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部分失效,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根据公告2013年第11号,第二十六条失效)。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该资产可提折旧。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规定2012年第40号公告生效前(2012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搬迁协议且尚未完成搬迁清算的企业政策性搬迁项目,购置资产支出,可以从搬迁收入中扣除,但该资产折旧不能扣除。

四、政策性搬迁与商业搬迁有何不同?

如果是商业搬迁,现在拔的补偿款要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政策性搬迁,这笔钱采用清算的办法,假设收到1000万,搬迁过程中有费用有损失,有添置新资产,假设成本费用花掉200万,购置资产花掉600万,用不完的200万等到搬迁完清算交税,有了延期纳税的过程,如果五年都搬迁不完,在第五年做清算交税。

五、搬迁收入与搬迁支出内容

搬迁收入

搬迁支出

补偿收入1.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2.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3.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4.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5.其他补偿收入

搬迁费用支出1.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2.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3.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4.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5.其他

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不包括存货)所取得的收入

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资产的净值、相关税费、如无转让价值资产的净值

搬迁所得=搬迁收入-搬迁支出(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

搬迁损失:在搬迁完成年度(1)一次性扣除;(2)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搬迁收入包括补偿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不包括处置存货取得的收入。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指企业自行变卖资产的收入,国家给予收回土地的补偿款,因此属于搬迁补偿收入口径。

搬迁支出分为费用类支出和成本性支出,即搬迁费用支出和搬迁资产处置支出。

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六、搬迁完成的确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1)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2)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1)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2)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

七、亏损弥补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八、征收管理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相关材料,包括(1)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2)搬迁重置总体规划;(3)拆迁补偿协议;(4)资产处置计划;(5)其他与搬迁相关的事项。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搬迁清算。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

以上文件资料你可以参考一下,如有疑问,可以下方留言讨论

扩展资料:

软件企业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2]27号《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此外,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以上是软件企业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可能因地区、行业、企业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其它答案:

关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减免滞纳金最新政策

1、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新政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2、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

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3、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4、每日每卡取现限额调整至1万元

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5、取消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

取消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助确定。

6、信用卡被盗刷后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7、执行日期

所有政策在2017年1月1日实行

增值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增值税好政策,真正的利用政策红利呢?税点点带你一探究竟。

首先,从政策方面来看,今年增值税降费减压力度可不低。

2019年4月1日起

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此外,税点点总结这样5条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政策

01

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02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不再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03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04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05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合理利用增值税政策,获取企业税收福利,从企业减低发展负担的重要举措。当然,企业管理者要充分了解政策和细则,从中发现适合企业的“红利”,才能最大程度赢取发展优势。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小规模2024年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一般都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下。小规模企业年所得额在100万以下,按2.5%税率征收。也就是说,所得额顶格了100万,也只交2.5万元的税款,这种优惠,便于小规模企业快速积累资本,激励小规模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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