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协商确权:两户可以共同协商,确定各自的宅基地面积,意见达成一致后,分别将确定的面积确权自己的名下。纠纷解决后确权:两户存面积争议或其他纠纷,需要先解决纠纷,然后纠纷解决后进行确权登记。协商一户确权,另一户放弃:两户可以协商,由一户对现有宅基地进行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
2、项措施: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不能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选择去城里安家落户,而进城落户之后,我国为了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和住房资源,也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
3、农村宅基地确权规定是: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4、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其子女不可继承。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将会被强制收回,不可继承。子女已经独立有自己的居住场所,长期内和父母分开居住的。超出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可继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6、《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7、为持续推进全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各地要已有工作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积、权属,满足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需要。
8、农村土地确权新规定:可以进行确权的4类土地,不能确权的3类土地。可以进行确权的4类土地农村的宅基地:这类土地是按照农村户口进行确权,以户为单位,原则是“一户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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