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条例)

bj03 2025-07-25 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条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包含几个要点。第一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是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第三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第四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包含几个要点。第一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3、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4、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5、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6、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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