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0第二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2、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以裁定方式作出。
3、进行裁定驳回的起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进行驳回,条件是主体不适格、被告并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有仲裁协议或者劳动争议的。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有人分不清哪些该用裁定,哪些该用判决。
5、裁定驳回起诉的法条是,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以后认为原告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7天之内作出裁定书,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只能裁定驳回起诉,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依法上诉。
6、导读: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之后,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法律依据,存错误主张法律关系的情况。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做出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决。
7、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遇到裁定驳回起诉找律师有什么用?律师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性。
8、条当事人因同居或者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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