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②律师会见受阻,看守所某种程度上系阻碍律师会见的“执行部门”,个别限制会见的情形,可以通过向看守所相关领导交涉后,实现救济。③律师注意利用本地看守所羁押和异地看守所羁押时监管机构的微妙心理,同时做好对会见受阻时现场录音、录像的证据固定工作,为下一步救济做准备。
2、“案件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督办,律师暂时不能会见。”“当事人正接受公安机关提审。”“案件涉黑。”“同案犯未到案。”“需要进行审查、暂时不能会见。”……昨天(2月15日)全国律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种种拒绝律师会见的理由成为一个亮点。
3、有些涉及恐怖犯罪,涉及黑社会性质的案件,侦查阶段,禁止律师会见。这种情况下就直接无法会见了。不排除主观方面的原因,即便反腐态势如此高压,也有存吃拿卡要的情况。
4、不能带非律师人员参加会见,更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非律师人员是指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以外的人,非律师人员会见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不仅不可带非律师参加会见,更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当事人家属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带其会见极有产生串供形式风险。
5、避免因犯罪嫌疑人及家属不实陈述给律师工作带来被动和风险,是律师会见中的技能之一。侦查阶段的会见过程中,总会遇到犯罪嫌疑人和家属通过律师传递消息的情形,消息中很涉及案情,为看守和预审人员所不许。律师传递消息严守保密规定和判断标准。涉及家事安排的适当传递,涉及案情的慎重拒绝或者回避。
6、例如:会见(现场会见和视频会见)、亲情电话、书信、加餐都会被暂停。0服刑人员严重违规服刑人员监狱里被发现私藏违禁品、破坏生产秩序、赌博、斗殴重大违规情况。这种就非常严重了,不仅仅是暂停处遇的问题的了,很有被拉去严管队“回炉再造”,甚至直接拉去关“小黑屋”(禁闭室)。
7、律师会见的首要工作,就是与被会见人建立信任,信任的基础上沟通。否则,实践中有不少案例中出现被会见人撒谎情形。
8、律师不能以任何方式教唆、诱导或暗示当事人做虚假陈述或提供伪证。这不仅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还对案件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一旦嫌疑人,翻供未委托即会见的风险为了争取案源或出于其他目的,有些律师未获得家属委托的情况下违规会见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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