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

bj03 2025-07-14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

1、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公然侮辱正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2、条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履行职责,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

3、全国人大内司委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表示,建议将制定看守所法、修改人民警察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行的人民警察法于1995年制定,2012年曾修订过一次2016年12月1日,公安部官网发布《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妨碍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对被告人吴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5、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本人及其近亲属受法律保护的三种情形一是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七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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